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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4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镜洋支行等4家金融机构因存在对员工代客保管支付工具排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事实,受到罚款处理,9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禁业。
经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镜洋支行存在“对员工代客保管支付工具排查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8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支行处以50万元罚款,禁止相关责任人黄琇棱从事银行业工作16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城头支行存在“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8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禁止相关责任人董剑平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交通银行(601328)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存在“固定资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违法违规事实。8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分行合计处以6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尤小娇给予警告。
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以下10项违法违规事实: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下辖南屿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下辖竹岐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督促基层社严格执行实贷实付,超自主支付限额发放个人贷款;信用卡家装分期业务管理不到位;下辖汽车城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营业部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尽职调查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真实性;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行业投向数据填报不准确。8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社合计处以365万元罚款,对林明杰、张圣洁、黄华峰、林伟凡、金航、危乃捷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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